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等文件的通知》(皖学位〔2021〕1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开展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2022年度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评估工作
根据教育部要求,各学位授权点在2022年年底前全面检查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完成《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2年度)》(附件3)。《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的撰写主要突出研究生教育发展情况和学位学位授权点建设的总体情况,制度建设完善和执行情况,各学位授权点要认真查找影响质量的突出问题,持续做好改进工作。
二、评估工作要求
各学位授权点可以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合格标准。合格标准要体现本学院的办学水平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合格标准不得低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附件2)。
三、年度工作范围
我校所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和参加合格评估的专业学位学位授权点,需完成年度评估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4。
四、评估材料提交
各相关学位授权点,在2023年1月6日前,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盖有学院章的纸质版1份至学科处,提交word版至学科处邮箱:xkb@hfut.edu.cn。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62901150,办公室:行政二号楼317室。
附件:
相关附件材料.zip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