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我校学位授权点全部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合格评估,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1.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为“合格”且未被抽评的学位授权点名单.pdf
2.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结果.pdf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yjss_xwgl/moe_818/202004/t20200430_44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