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9号)(附件1)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皖学位〔2023〕2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23年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提升办学特色与学科专业水平为目标,通过调整优化学位授权点结构,推动我校学位授权点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调整方式
本次调整采取学院自主调整、学校统筹的方式进行。学校撤销1个学位授权点,将增列1个同类别、同层次的学位授权点,其中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附件2)。
三、调整程序
(一)撤销学位授权点
1.学院提交《合肥工业大学拟撤销授权点申请表》(附件3)。
2.研究生院汇总,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3.研究生院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后上报。
(二)增列学位授权点
1.学院根据申请学位的类别和层次填写相应的《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4)。
2.学院需聘请5名(校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根据《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学校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评议,其中,申请博士点的同行专家须由具有所申请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博士学位授权的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申请硕士点的同行专家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3.学院提交《简况表》(word电子档和1份盖有学院章的纸质档)和《合肥工业大学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5,电子扫描件和纸质复印件)。
4.研究生院汇总,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5.研究生院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后上报。
四、其它
请有关学院于11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2号楼317室,联系人:吴老师,电话: 62901150 ),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xkb@hfut.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30日